小米一直都是一家饱受争议的企业,互联网热度非常高,所以小米的流量也引起了一些自媒体博主的注意,都想通过发布小米关联内容获得流量和关注度。
但小米作为一家国内头部科技公司,自然有人喜欢就会有人讨厌,喜欢小米的网友会尽可能地维护小米品牌,而讨厌小米的朋友则会想方设法地吐槽小米。
其实吐槽小米也没问题,毕竟作为一个品牌的消费者,吐槽一下产品质量、产品体验都是没问题的,可有一些自媒体博主却为了流量铤而走险,用造谣和侮辱性言论抹黑小米。
前有天极网恶意火烧小米电视,用非常恶劣的方式进行拆机毁坏,对小米电视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,最终天极网被判赔偿200万元并公开道歉。
后面又有“折腾的老猫”和“溪溪大人”接连被裁,前者由于是残疾人,需要长期吃药,所以小米没有让“折腾的老猫”赔偿,只是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了道歉。
但“溪溪大人”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,法院认定溪溪大人侵害了小米的商业信誉及商业秘密,构成不正当竞争,要求赔偿小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十五万元,并在微博置顶道歉24小时。
现在又有一位大V被制裁了,小米法务部日前宣布,与“小蒜苗长”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取得了最终胜利。
法院一审判决认定,“小蒜苗长”的言论构成对小米公司的名誉侵权,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,并连续7日向小米公开道歉,同时赔偿小米经济损失等共计56595元。
据悉,该案起因是“小蒜苗长”在其运营的自媒体账号上发布了多篇涉及小米公司的文章及评论。
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,被告在其文章中多次使用侮辱性言辞,对小米的经营模式、利润来源、科技创新、企业形象等多方面进行了不实的贬损。
法院认为,这些言论不仅侵犯了小米的名誉权,还扰乱了市场秩序,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法院还特别指出,“小蒜苗长”作为专业自媒体从业人员,在发布文章时应避免为博取噱头而致使言辞过激、言论失实。
其长期从业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,更应审慎行使媒体从业者的舆论监督权,以客观、真实的态度进行报道,避免传播虚假市场信息,扰乱市场交易秩序。
在判决中,法院详细列举了被告的侵权行为,包括在文章中直接使用侮辱性词汇,以及对小米公司的多方面不实评价,法院认为这些行为主观过错明显,且造成了实际损害,因此判定其构成名誉侵权。
其实话说回来,小米一直都是一家愿意绝接受批评指正的企业,对网友的建言非常重视,比如小米汽车早期设计的车尾字母LOGO很大,网友吐槽不好看,雷军就要求把LOGO改小了。
还有MIUI发展初期,其实都是按照用户提出的需求进行迭代更新的,而且开发版一直保持着周更的传统,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充分听取用户的建议,以最快的速度进行迭代。
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,小米并不是不听建议的企业,相反小米对每位用户提出的有效建议都会进行可行性评估。
但一些自媒体博主却通过小米对用户的包容进行钻空子,将批评建言偷换概念,用误导、造谣带节奏的方式对小米的品牌进行侵害,这自然是不能容忍的。
所以小米现在接连出手,对多位自媒体博主做出了审判,也是表明了小米的决心,要和这些网络恶势力斗争到底。
而小米之所以一打一个准,保持着不败的战绩,则是因为这些恶意抹黑的博主所发布的内容被保全取证了。
如今随着大V“小蒜苗长”遭到制裁,说明小米法务部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取证、起诉流程,后面必定会持续进行“扫黑”。建议那些还在以黑小米博流量的博主们,赶紧收手吧,此路已经不通了!
打开微信扫一扫